
一、一般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特殊诉讼时效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会有所不同:
- 因产品责任造成的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因环境污染造成的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因医疗损害造成的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诉讼时效的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况,诉讼时效会中断:
- 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 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的;
- 当事人一方请求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全部履行的;
- 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的。
四、诉讼时效的延长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可以申请延长诉讼时效。具体延长时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了解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规定,有助于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诉讼时效的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