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自愿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自愿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自愿离婚即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需提供完整、真实的户口簿,用以证明双方的身份和户籍信息。
2.双方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是确认双方身份的重要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3.结婚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定凭证。
4.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应内容清晰、条款明确,避免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的表述。
5.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照片规格应符合相关规定。
此外,若涉及到财产分割,还需提供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若有子女抚养问题,可能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可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自愿离婚即协议离婚,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手续,具体如下:
-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受理:婚姻登记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登记(发证):经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自愿离婚所需的证件主要包括: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自愿离婚需要冷静期一个月吗
自愿离婚通常需要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在这一个月的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和协商。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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