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离婚申请超过60天没领证如果想离还用再申请吗
一、离婚申请超过60天没领证如果想离还用再申请吗
若离婚申请超过60天没领证,想离婚需要重新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若双方仍坚持离婚,需要重新按离婚登记程序,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重新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法定流程。之后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申请超过60天不去怎么办理
若离婚申请超过60天未去办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协议离婚程序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冷静期为30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超过这第二个30日(即从申请离婚起算超过60天)未去办理,按照法律规定,本次离婚申请失效。
之后若双方仍想离婚,需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重新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法定程序,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申请超过60天不去怎么办还重新提交资料吗
若离婚申请超过60天未去办理,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在协议离婚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而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同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之后仍要离婚,需要重新提交资料,按照离婚登记程序重新申请。重新申请时,需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规定材料,再次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以上是关于离婚申请超过60天没领证如果想离还用再申请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