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怎么认定
一、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怎么认定
房屋居住权的认定需从多方面考量:
一是依据设立方式。居住权可通过合同约定或遗嘱等方式设立。若通过合同设立,需签订书面居住权合同,明确当事人姓名、住所,住宅位置,居住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等内容。以遗嘱方式设立的,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二是看是否进行登记。根据民法典规定,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经登记的,居住权不具有物权效力。
三是关注居住权的期限。可以约定具体的居住期限,若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约定的,居住权人可以居住至其死亡。
四是审查居住权的限制。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只有同时满足上述相关条件,居住权才能得到有效认定,从而保障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房屋永久居住权可以买卖吗
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买卖。具体分析如下: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或法律规定而设立,旨在保障特定人的居住需求。
从设立目的看,居住权主要是为了满足特定主体的居住保障,如保障老年人的居住权益、保障家庭成员在特定情况下的居住权利等,并非为了交易流转。
从法律规定角度,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卖居住权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交易行为是无效的。
在实际生活中,若有人试图买卖房屋永久居住权,这种行为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相关权益也难以通过合法途径得以实现。
三、公有房居住权纠纷有哪些
公有房居住权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居住权的认定纠纷。例如,对于哪些人符合公有房居住条件存在争议,有些家庭成员认为自己长期居住且对房屋有实际需求,应享有居住权,但其他家庭成员或公房管理单位可能有不同看法。
二是居住权的变更纠纷。当公有房居住权人情况发生变化,如居住权人死亡、户籍迁出等,涉及居住权是否可以继承、能否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继受等问题,容易引发纠纷。
三是居住权的限制与排除纠纷。比如,公房管理单位因房屋修缮、政策调整等原因,对居住权进行一定限制,或者部分家庭成员试图排除其他家庭成员的居住权,认为其不符合居住条件,由此产生矛盾。
四是居住权的转让纠纷。有的居住权人未经公房管理单位同意,擅自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导致与公房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方产生纠纷。
以上是关于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怎么认定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