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工作必须签合同吗
一、兼职工作必须签合同吗
兼职工作并非必须签订合同。兼职在法律上一般分为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关系两种情况。
若兼职构成非全日制用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种用工形式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用工方式较为灵活,口头协议也能保障双方权益。
若兼职属于劳务关系,虽法律未强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但从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角度看,签订书面合同是很有必要的。书面合同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工作内容、工作报酬、支付方式等,当出现纠纷时,书面合同可作为重要证据,便于确定双方责任,维护自身权益。所以,为避免潜在纠纷,建议签订书面合同。
二、在职的能签兼职合同吗
在职人员能否签兼职合同,需分情况看待。
一般情形下,在职人员与新单位签订兼职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只要原劳动合同未禁止兼职,且兼职行为不影响本职工作,不损害原单位利益,就可以签订兼职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并未禁止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
然而,存在一些限制情况。若原劳动合同里明确禁止员工从事兼职工作,员工签订兼职合同就构成违约,原单位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另外,若兼职工作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原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原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在职人员打算签订兼职合同,要先查看原劳动合同有无禁止兼职的条款,确保兼职行为不会影响本职工作和原单位利益,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三、兼职工可以不签合同吗
兼职工作是否可以不签合同,要根据兼职的具体类型判断。
如果是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意味着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兼职人员和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合同并不违法。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如果兼职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而是普通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非全日制兼职工可以不签书面合同,但普通劳动关系的兼职,用人单位有义务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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