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怎么作废的
一、保险合同怎么作废的
保险合同作废即保险合同解除,可分为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协议解除。
法定解除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解除权。如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
约定解除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特定情形,当该情形出现时,一方或双方有权解除合同。比如约定连续若干期未按时缴纳保费,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协议解除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在保险期限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达成一致,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无论哪种解除方式,通常都需遵循一定程序。一般由解除权人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若对方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解除后,保险人可能按规定退还部分或全部保险费,具体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处理。
二、保险合同欺诈合法吗
保险合同欺诈不合法。保险合同欺诈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等手段,故意隐瞒事实,欺骗保险公司的行为。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来看,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保险诈骗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更重。
综上,保险合同欺诈既违反了保险法,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无法获得赔偿等后果,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
三、保险合同看哪些条款
查看保险合同需重点关注以下条款:
1. 保险责任条款:明确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范围和赔付责任。如重疾险中,哪些疾病在保障范围内,达到什么状态或条件可获赔付;意外险中,哪些意外事故属于赔付情形。
2. 责任免除条款: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的情况。例如在医疗险中,可能对从事高风险运动导致的伤害免责;意外险中,故意自伤、犯罪行为等可能不在赔付范围。
3.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条款:保险金额是出险时可获得的赔偿额度;保险费则是投保人需支付的费用。要明确保费的缴纳方式、金额及调整条件。
4. 理赔条款:包括理赔的流程、所需材料、理赔时效等。了解这些能在发生保险事故时,顺利进行理赔申请。
5. 犹豫期、等待期条款:犹豫期内可无理由退保,拿回大部分保费;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付责任。
6. 现金价值条款:对于有储蓄性质的保险,现金价值是退保时能拿到的金额。了解现金价值变化,有助于评估保险的价值和退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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