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过多份遗嘱怎么处理
一、立过多份遗嘱怎么处理
立有多份遗嘱时,一般按如下规则处理:
首先,需看遗嘱形式。我国法律规定了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多种形式。不同形式遗嘱有不同生效要件。
其次,审查遗嘱内容。若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各遗嘱涉及部分分别按其内容执行。若存在冲突:
若都不是公证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施行后,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确立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的原则,充分尊重遗嘱人最后的真实意思表示。
若有多份公证遗嘱,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不过,如前所述,《民法典》施行后该规则不再适用,而是统一遵循最后的遗嘱优先原则。
处理多份遗嘱时,关键在于确定遗嘱人最后的真实意愿,保障遗嘱的合法有效及遗产分配合理公正。若对遗嘱效力等存在争议,相关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二、怕意外死亡怎么立遗嘱
若担心意外死亡而欲立遗嘱,可参考以下要点:
其一,遗嘱形式。常见的有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录音录像遗嘱,也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其二,遗嘱内容。应明确表达个人财产的分配意愿,包括具体财产的名称、数量、分配对象等,确保内容清晰、准确,避免歧义。
其三,遗嘱见证人。见证人需具备相应条件,如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其四,遗嘱保管。立好遗嘱后,要妥善保管,可选择交给信任的人或专业机构保管,以防丢失或损坏。
最后,若对遗嘱的法律效力存在疑虑,可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遗嘱能真实反映自身意愿并具备法律效力。
三、父母公证的遗嘱怎样无效
父母公证的遗嘱在特定情形下可能被认定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遗嘱处分了不属于父母合法所有的财产,这种对他人财产的处分行为是无效的。
二是违背公序良俗。若遗嘱内容涉及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约定,如以违法或不道德的条件来设定遗产分配等,该部分内容无效。
三是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若父母在公证遗嘱时,已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不具备独立作出遗嘱的能力,遗嘱无效。
四是遗嘱是受欺诈、胁迫所立。若有证据证明父母是在他人欺诈、胁迫的情形下作出的公证遗嘱,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五是伪造、篡改的公证遗嘱无效。若遗嘱并非父母真实所立,而是被他人伪造,或者在原有遗嘱基础上被篡改,被伪造、篡改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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