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写名字怎么立遗嘱
一、不会写名字怎么立遗嘱
若遗嘱人不会写名字,仍有多种合法方式订立有效遗嘱:
一是公证遗嘱。遗嘱人可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由公证人员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书遗嘱内容,经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公证人员注明遗嘱人不会书写姓名的情况,以捺印等方式代替签名,并在公证笔录中详细记录相关过程,最后由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
二是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日期,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若遗嘱人不会写名字,同样可以捺印代替,并由见证人在遗嘱中注明情况。
三是录音录像遗嘱。通过录音录像设备记录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录音录像中记录遗嘱人、见证人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日期。即便遗嘱人不会写名字,也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关于遗嘱的效力有什么
遗嘱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形式要件合法。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形式要求。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是遗嘱人具有遗嘱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若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遗嘱无效。
三是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体现,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若遗嘱是在他人的不当影响下订立,违背了遗嘱人的真实想法,该遗嘱效力存疑甚至无效。
四是内容合法。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否则涉及无权处分部分无效。
三、遗嘱抚养协议要公证吗
遗嘱抚养协议并非必须公证。
一方面,遗嘱抚养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协议,只要其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即便不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具体而言,订立协议的双方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中应明确写明抚养的具体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财产处分等相关事项。
另一方面,公证可以增强遗嘱抚养协议的公信力和证明力。经过公证的遗嘱抚养协议,在证据效力上通常会更强。在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中,公证过的协议能更有效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争议和不必要的麻烦。例如,在涉及遗产分配等复杂情况时,公证文书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被法院采信。
总之,遗嘱抚养协议不公证不影响其法律效力,但公证能使其在法律层面更具保障。当事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对遗嘱抚养协议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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