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付后能否再进行侵权赔偿呢

2025-11-13 09:23:30 法律知识 0
  工伤赔付后能否再进行侵权赔偿呢?工伤赔付后在一定情形下可再进行侵权赔偿。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致工伤有两种赔偿请求权,除已获赔项目外,有权就其余未赔项目向侵权人主张赔偿,遵循补差原则,处理时要注意收集证据维护权益。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工伤赔付后能否再进行侵权赔偿呢

   工伤赔付后,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再进行侵权赔偿。

   一般来说,当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时,会产生两种赔偿请求权,即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和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从法律规定看,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等在工伤保险赔偿中已赔付的项目外,劳动者有权就其余未获赔偿的项目向侵权人主张民事侵权赔偿。例如,工伤保险赔偿中未涵盖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侵权人仍需赔偿。

   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实践中通常遵循补差原则,即劳动者已获工伤保险赔偿的部分,侵权人无需重复赔偿;对于工伤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侵权人应予以补足。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劳动者需注意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据等,以便在主张侵权赔偿时能够有力支持自己的诉求,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应得的赔偿得到保障。

   二、四川成都市八级工伤赔偿包括哪些

   八级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八级伤残为11个月。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四川省规定,一般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八级为18个月。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八级为18个月。

   4.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工伤前正常出勤月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康复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康复治疗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 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9.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四川成都工伤评级满足手续有哪些

   在四川成都进行工伤评级,需满足以下手续:首先,职工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次,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然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最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相关标准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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