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纠纷法院受理吗
一、土地确权纠纷法院受理吗
土地确权纠纷法院会受理。土地确权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一般来说,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起诉时,需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如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法院受理后,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进行审理和裁判,以明确土地的权属问题。
二、拆迁时没有土地证怎么办
在拆迁时若没有土地证,首先要明确土地证并非认定房屋合法性的唯一依据。房屋只要是在合法建造的前提下,即便没有土地证,也可能获得合理补偿。
对于没有土地证的情况,要积极收集其他能证明房屋合法性及权属的证据。比如建房审批手续、宅基地使用证明、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这些材料可辅助证明房屋的来源及归属。
若因历史遗留等原因导致没有土地证,可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补办流程,尝试补办土地证。在拆迁过程中,主动与拆迁方沟通,清晰阐述房屋情况及缺失土地证的缘由,争取按照合法建筑进行评估补偿。
若对拆迁补偿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可申请行政复议,由上级行政机关对拆迁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也可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程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合理补偿。总之,即便没有土地证,也不应放弃争取合理补偿的权利,要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三、土地使用摊销年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对于企业自用的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通常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例如,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那么企业就应在50年内进行摊销。
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不单独进行摊销。
此外,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土地使用权,不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核算,不需要进行摊销。
土地使用摊销年限需根据具体情形准确判断,遵循相关会计准则规定,以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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