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处理
一、通州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处理
通州离婚房产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1.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4.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时,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二、离婚房产证可以更换名字吗
离婚后房产证可以更换名字。通常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协议离婚。双方需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共同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若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强制办理。
第二,诉讼离婚。一方可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房管局办理更名。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无需对方配合即可完成更名。
办理更名手续时,可能涉及一些税费问题。如果是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析产更名一般只需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等少量费用,无需缴纳契税等大额税费。不过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在办理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房产证更名。
三、假离婚后购入房产怎么处理
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概念,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解除。离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购买方个人财产。
若双方有协议约定该房产的归属,且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一般按协议处理。比如协议明确该房产虽以一方名义购买,但实际为双方共有,那么应按共有处理。
若双方未签订协议,房产登记在购买方名下,另一方主张分割该房产,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对购房有出资,且出资并非赠与等情况。例如能证明自己出资支付了首付或参与了后续还贷等,法院可能会根据出资情况及双方的具体约定,判决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
但如果一方虚构事实,以“假离婚”为由欺骗另一方,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未争取房产权益,受欺骗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相关财产分割约定,并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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