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员是仲裁委吗
一、仲裁调解员是仲裁委吗
仲裁调解员并非等同于仲裁委。
仲裁委是依法设立的,负责受理仲裁案件、制定仲裁规则、管理仲裁程序等一系列工作的专门机构。其职责广泛,涵盖案件受理、仲裁员指定等多方面事务。
而仲裁调解员是在仲裁程序中,被指定或选定专门负责对争议双方进行调解工作的人员。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促使达成和解协议。
虽然仲裁调解员可能从仲裁委的仲裁员名册中选任,但这只是部分情况。有的仲裁调解活动会邀请外部专业人士担任调解员。并且,仲裁委侧重于整个仲裁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仲裁调解员专注于推动当事人间的和解。二者在角色定位、工作重点和职责范围上都存在明显区别。所以,不能简单认为仲裁调解员就是仲裁委。
二、工程尾款仲裁时效多久
工程尾款仲裁时效为三年。此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这三年期间,若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如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要求支付尾款;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像承诺付款;或者权利人提起仲裁等,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另外,在仲裁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若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仲裁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仲裁时效期间届满。
为保障自身权益,权利人应及时关注仲裁时效问题,在时效内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工程尾款。
三、仲裁协议一般多久生效
仲裁协议通常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只要仲裁协议具备法定的有效要件,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具备明确的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自达成书面协议并完成签字或盖章这一行为,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
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时,生效的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限制当事人就协议约定仲裁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赋予仲裁机构相应管辖权。需注意,若仲裁协议存在约定不明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法定无效情形,该协议则不生效。比如约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仲裁事项超出法定可仲裁范围等,都会导致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应确保仲裁协议符合法律要求,以保障其效力及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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