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口头离职走了算旷工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口头离职走了算旷工吗
未签劳动合同但口头离职后离开,通常不算旷工。
从法律角度看,劳动合同虽未书面签订,但劳动关系已实际建立。劳动者通过口头形式告知用人单位离职意愿,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形式。根据劳动法,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无需特定形式,口头通知具有法律效力。
旷工一般指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批准,无故缺勤。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已履行离职告知义务,并非无故缺勤。用人单位若以旷工为由处理劳动者,缺乏法律依据。
然而,为避免纠纷,劳动者应尽量以书面形式通知离职,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录音、短信等,证明已告知用人单位离职意向及时间。若用人单位因此与劳动者产生争议,劳动者可凭借这些证据维护自身权益,证明自己并非无故旷工。
二、劳动者什么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时,也不得裁减上述人员。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签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签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员工有权要求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交付一份。若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交付员工,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员工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交付劳动合同。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员工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交付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等赔偿。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及用人单位未交付劳动合同的事实,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保障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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