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留遗嘱会有什么后果
一、不留遗嘱会有什么后果
若不留遗嘱,可能产生多方面后果:
一是遗产分配按法定继承进行。法定继承有明确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可能导致遗产分配结果与被继承人的意愿不符。
二是容易引发家庭纠纷。在没有遗嘱明确遗产分配方案的情况下,各继承人可能因对遗产分割比例、方式等存在不同看法而产生矛盾和冲突,甚至对簿公堂,破坏家庭关系。
三是对于一些特殊财产或特殊情况的处理可能不符合被继承人期望。例如,对于某些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的财产,被继承人可能希望由特定人继承,但法定继承难以体现这种意愿。
因此,为避免上述问题,被继承人在条件允许时,可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对遗产进行合理安排。
二、代书遗嘱怎么判定无效
代书遗嘱在以下几种情形下会被判定无效:
一是代书人不符合法定条件。代书人需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能是无利害关系人,若代书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等存在利害关系,该代书遗嘱可能无效。
二是欠缺法定形式要件。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若缺少见证人签名、未注明日期等,不符合形式要求,则遗嘱无效。
三是遗嘱人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比如遗嘱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代书遗嘱,或者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缺乏行为能力时所立的代书遗嘱,都不能体现其真实意愿,应认定为无效。
四是见证程序不合法。若见证人没有全程在场见证遗嘱的订立过程,或者见证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等,会导致见证程序违法,进而使代书遗嘱无效。
三、没有公证遗嘱怎么过户
在没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要办理房产等财产过户,可按以下方式进行:
其一,若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虽未公证,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该遗嘱依然有效。继承人可持遗嘱、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财产产权证明等材料,到相关不动产登记部门或财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登记部门会对遗嘱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
其二,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所有法定继承人协商一致,确定房产归属,签订遗产分割协议,再持协议、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产权证明等材料办理过户。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依法判决房产归属,凭生效判决书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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