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如何办理分割
一、离婚后房产如何办理分割
离婚后房产分割办理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双方协议离婚,且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分割有明确约定,双方应按照协议内容执行。首先,需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若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若是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如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进行判决。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后,获得房产一方可持该文书、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若双方都不想要房产,可将其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若一方想要房产,需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补偿金额通常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双方的出资比例等确定。在办理过户时,可能会涉及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具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
二、诉讼离婚共有房产怎么办
诉讼离婚时涉及共有房产,通常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双方协商。夫妻可就房产分割自行达成协议,法院尊重当事人意愿,按协议进行判决。如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也可将房产出售,双方分割售房款。
第二,竞价取得。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法院会准许,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再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第三,评估拍卖。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四,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权益。若一方存在过错,或考虑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在分割房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和抚养子女一方。
第五,考虑出资情况。法院会考虑双方对购房的出资比例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房产分割份额。
在处理共有房产分割时,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房产购买情况、出资情况等。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分割方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了以后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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