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工伤后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伤后单位欲解除劳动合同,存在诸多限制与应对途径。首先,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在工伤期间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违法解除,职工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
其次,职工可选择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再者,职工还可主张工伤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职工应及时收集并保留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在工伤后得到应有的保障。
二、解除劳动合同原件找不到了怎么办
若解除劳动合同原件找不到,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尝试与原用人单位沟通协商,看能否请其协助重新提供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在其留存的解除劳动合同材料中复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确保其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次,若用人单位拒绝配合,可搜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合同已解除的相关证据。例如,工资发放记录,显示在解除合同后工资发放情况有变化;社保缴纳记录,能体现从原单位转出的时间节点;工作交接的相关文件,如交接清单、邮件往来等,上面有明确的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表述及时间。还可以寻找同事证言,若有同事知晓劳动合同解除事宜且愿意作证,也可作为辅助证据。此外,劳动仲裁决定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若涉及因劳动合同解除产生的纠纷并已作出裁决或判决,也能有力证明劳动合同已解除。凭借这些综合证据,通常也能满足后续如办理离职手续、求职等场景下对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要求。
三、工作多久没签劳动合同算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需注意,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通常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都要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还将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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