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取保候审怎么赔偿
一、非法取保候审怎么赔偿
非法取保候审通常不涉及国家赔偿。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本身一般不存在非法之说,但如果存在司法机关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等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赔偿方式和标准如下:
1.人身自由损害赔偿:若违法取保候审限制了当事人人身自由,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精神损害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若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决定,或当事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仍不服的,可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取保候审案件减少了吗
取保候审案件数量是否减少不能一概而论,需从多方面综合考量。
从司法政策来看,近年来司法机关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更倾向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合理适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在此背景下,部分地区可能因政策推动,取保候审适用比例有所上升,案件数量未必减少。
从案件类型上,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嫌疑人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适用取保候审概率较高,此类案件数量或不会减少;但对于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等案件,由于其社会危害性大,司法机关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往往采取羁押措施,这类案件的取保候审案件可能减少。
另外,社会治安状况也会影响取保候审案件数量。若社会治安良好,犯罪率下降,整体刑事案件减少,取保候审案件数量自然也可能随之减少;反之则可能增多。
所以,不能简单判定取保候审案件是减少还是增多,需结合不同地区、案件类型及司法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三、办取保候审必须本人吗
办取保候审并非必须本人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案件当事人,自然可以自行申请取保候审。法定代理人包括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他们基于法律赋予的特定身份和职责,能够为被代理人提出申请。近亲属涵盖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他们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系密切,在其人身自由受限的情况下,也可代其申请。辩护人,比如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依据专业知识和对案件的了解,同样能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在实际操作中,鉴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处于被羁押状态,行动受限,多数情况下是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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