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价格偏低,该怎么办
一、股权转让价格偏低,该怎么办
若股权转让价格偏低,可按以下不同情况处理:
首先,对于合理情形,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目标公司经营受限,从而使股权价值下降;或因继承、直系亲属之间转让等具有合理理由的,一般税务机关会认可其价格。
其次,若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进行核定。税务机关通常会根据公司净资产、同行业类似企业股权交易价格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转让价格,并据此征收相关税款。转让方可能需要补缴相应的税款及滞纳金。
再者,从民事法律角度,如果是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关于价格偏低存在争议,如一方认为显失公平等,受损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请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如交易背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等,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及价格进行判定。总之,面对股权转让价格偏低问题,要依据具体原因和法律规定妥善处理。
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一般性规定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以下一般性规定:
一是内部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通常较为自由,无需其他股东同意,公司需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以确认股权变动。
二是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是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即公司章程可对股权转让规则作出个性化安排,优先于一般性规定适用。
三、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权的情形
公司在以下几种法定情形下可以收购本公司股权:
第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当公司基于经营战略等原因,需要缩减资本规模时,可依法收购本公司股权,之后进行减资程序。
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公司间的合并会涉及股权的调整,在此种情况下公司能够收购本公司股权以实现合并目的。
第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为激励员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积极性,公司可以收购股份用于相关计划。
第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股东对重大决策有不同意见且符合条件时,公司有义务收购其股份。
第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第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合法合规,保障各相关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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