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醉酒驾驶量刑标准
一、湖南醉酒驾驶量刑标准
湖南醉酒驾驶的量刑标准如下: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危险驾驶罪。一般情形下,处拘役,并处罚金。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酒驾撞车逃逸怎么处罚
酒驾撞车逃逸的处罚较为严厉。
首先,酒驾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若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可处拘役,并处罚金。
其次,撞车逃逸情节严重。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若因逃逸致人重伤、死亡的,分别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量刑会大幅提升。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酒驾撞车逃逸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死亡赔偿金(如果导致他人死亡)等各项损失,逃逸者都要依法予以赔偿。总之,酒驾撞车逃逸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刑事、行政以及民事多方面的法律责任。
三、醉酒驾驶属于什么案件
醉酒驾驶属于刑事案件。
在我国,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即属于醉酒驾驶。
危险驾驶罪是一种故意犯罪。一旦被认定构成此罪,会面临刑事处罚。刑罚通常包括拘役,并处罚金。同时,醉酒驾驶还可能引发一系列严重后果,比如导致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如果因醉酒驾驶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更为严重的情形,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甚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制裁。
醉酒驾驶不仅对驾驶者自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也严重危及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法律对此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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