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取消和解除的区别
一、合同取消和解除的区别
合同取消与解除存在多方面区别:
-概念性质:合同取消通常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行使约定的取消权,使合同不再继续履行,它更侧重于对未履行部分的终止。合同解除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涉及对合同整体效力的否定。
-适用情形:合同取消多适用于约定的取消事由出现,比如双方约定在某个特定条件成就时可以取消合同。合同解除既包括约定解除,也有法定解除情形,法定解除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根本违约等。
-法律后果:合同取消后,已履行部分通常按照双方约定处理,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合同解除如果是溯及既往的解除,合同自始无效,双方需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若仅向将来解除,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已履行部分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处理。
总之,合同取消和解除虽都使合同关系不再存续,但在概念、适用及后果上存在明显不同。
二、签了协议如何解除合同
解除已签协议性质的合同,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一是协商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平等、自愿、充分沟通,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的相关事宜,如解除时间、责任承担、财产返还等内容。此方式最为简便,能减少纠纷,尊重双方意思自治。
二是约定解除。若合同中事先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满足条件的一方有权依约解除合同。但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程序和要求行使解除权。
三是法定解除。当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法定解除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情形和程序进行,解除权人应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三、请求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能并存吗
请求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通常不能并存。
撤销合同,是因为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法定可撤销事由,一旦合同被撤销,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关系追溯到订立之初即不存在。
而解除合同,是针对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约定解除情形或法定解除事由,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但解除不具有溯及力,一般只是使合同关系自解除时终止。
二者的法律后果和适用情形不同。若选择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始无效,后续就不存在解除合同一说;若选择解除合同,前提是合同有效,也不存在撤销的问题。所以,请求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不能同时主张,当事人需根据具体的合同情况和自身权益诉求,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来处理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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