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单位房产怎么办理
一、离婚后单位房产怎么办理
离婚后单位房产办理,分不同情况处理。
若该房产为一方婚前取得的单位福利房且已取得完全产权,属个人财产,无需因离婚分割产权,只需按正常房屋产权登记流程持有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房产证等。
若为婚后购买的单位房且取得完全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明确房产归属,双方可协商确定,协商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然后携带离婚协议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若房产只有部分产权,比如单位保留部分产权,处理更为复杂。夫妻双方应先遵循单位关于该福利房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单位规定的转让条件下,按照上述取得完全产权的方式协商分割,并办理相关手续。若单位不同意转让,夫妻只能就居住和使用权益进行协商。
二、仅一套房产离婚怎么分割
仅一套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部分,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获得补偿。
- 婚后购买: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若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可通过竞价方式取得;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一方父母出资购买: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离婚房产过户要双方去吗
离婚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双方到场,需分情况判断。
如果是协议离婚,通常要求双方共同前往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等事项的约定,房产过户是对协议内容的具体执行,需要双方到场以确认过户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若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凭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无需对方配合,单方即可申请办理过户。
若是诉讼离婚,且法院判决书中明确了房产归属,取得房产的一方可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及相关证件,单独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不需要另一方到场。因为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房产登记部门会依据判决书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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