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有年底绩效吗
一、经济补偿金有年底绩效吗
经济补偿金中是否包含年底绩效,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年底绩效属于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且符合正常劳动报酬性质,通常应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因为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年底绩效作为奖金性质,若其发放与劳动者的工作业绩、单位经营状况等挂钩,是劳动者劳动付出应得的回报,应当纳入平均工资计算范围。
然而,如果年底绩效的发放具有不确定性,并非正常工资的一部分,比如是基于企业特殊奖励政策、额外福利等,与劳动者的常规劳动付出关联不大,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可能不被纳入计算基数。具体判定需结合劳动合同约定、单位规章制度以及实际发放情况等综合考量,以确定年底绩效是否应作为经济补偿金计算的依据。
二、经济补偿包含绩效补偿吗
经济补偿是否包含绩效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将绩效部分纳入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那么经济补偿包含绩效补偿。比如约定月工资构成中绩效奖金属于正常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就应包含。
若劳动合同没有相关约定,但绩效部分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通过付出劳动而稳定获得的收入,通常也会被认定应计入经济补偿基数。比如每月相对固定金额的绩效奖励,属于劳动者劳动收入的稳定组成部分,应包含在经济补偿内。
然而,如果绩效是基于企业的额外奖励政策,并非劳动者稳定收入,且与劳动者的正常劳动付出没有直接必然联系,例如偶尔因特殊贡献获得的高额绩效奖金,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可能不被纳入。
总之,要判断经济补偿是否包含绩效补偿,需结合劳动合同约定、绩效的性质及发放特点等综合考量。
三、绩效不合格可以补偿吗
绩效不合格是否可获补偿需依具体情形判断。
若因绩效不合格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且用人单位履行了法定程序,一般无需支付补偿。法定程序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若经此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若用人单位在绩效评定过程中存在不合法不合理之处,比如绩效标准制定不明确、评定过程缺乏公正客观依据,那么以绩效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总之,绩效不合格能否获得补偿关键在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及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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