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死人算故意杀人吗
一、醉驾撞死人算故意杀人吗
醉驾撞死人一般不算故意杀人,通常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但特定情形下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醉驾撞死人多是因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如醉酒驾驶,导致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其主观上是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并非积极追求他人死亡结果。依据刑法,犯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有逃逸等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醉驾撞人后有以下情况,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是撞人后为逃避责任,将伤者带离现场隐藏或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死亡;二是肇事后为继续逃逸,不顾他人生命安全,再次冲撞造成他人死亡。因为此时行为人主观上对他人死亡结果持故意心态,客观上实施了足以致人死亡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
二、醉驾追尾后逃逸怎么处罚
醉驾追尾后逃逸的处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从刑事方面看,醉驾本身就触犯刑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而追尾后逃逸,如果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行政方面讲,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此外,对于事故中的受害人,逃逸者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因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总之,醉驾追尾后逃逸性质恶劣,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三、不是醉驾交强险可以追回吗
不是醉驾情况下,交强险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追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的情形包括: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追偿情形,即不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非被盗抢期间肇事、非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等情况,保险公司不能随意追回已赔付的交强险款项。因为交强险设立目的是为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获得及时救助与赔偿,在正常符合赔付条件时,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判断保险公司能否追回交强险赔偿款,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法定追偿情形,而非是否醉驾。若不属于法定追偿情形,保险公司一般无追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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