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和发明权的区别

2025-12-12 15:04:03 法律知识 0
  专利权和发明权的区别?专利权与发明权存在多方面不同。定义上,专利权是对发明等的专有权,发明权是对发明成果的权利;权利性质方面,专利权有排他、时间和地域限制,发明权没那么严格;取得方式上,专利权经申请授予,发明权经部门认定。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专利权和发明权的区别

   1. 定义不同: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它是一种法定的垄断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

   发明权是指发明人对其发明成果享有的权利。发明成果是指在科学技术等领域通过创造性劳动所取得的新的技术方案等成果。

   2. 权利性质不同:

   专利权具有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排他性意味着只有专利权人能实施相关发明创造;时间性是指专利有一定保护期限;地域性是在授予国范围内有效。

   发明权更强调对发明人创造性劳动成果的肯定和保护,不具有像专利权那样严格的排他性和时间、地域限制。

   3. 取得方式不同:

   专利权需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授予。

   发明权一般通过相关部门认定、奖励等程序来确认和体现对发明人成果的认可。

   二、专利权的主体如何确定

   专利权主体的确定如下:

   1. 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只要是实际参与发明创造活动并发挥关键作用的,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他们享有署名权等权利。

   2. 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该单位。

   3.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4. 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

   三、专利主张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主张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独占实施权

   专利权人有权独占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 转让权

   专利权人可以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转让需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该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 许可实施权

   专利权人有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方式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等。

   4. 标记权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5. 请求保护权

   当专利权受到侵害时,专利权人有权请求专利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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