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事假病假工资扣除标准
一、劳动法事假病假工资扣除标准
劳动法对事假和病假工资扣除标准有不同规定。
事假方面,职工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因为事假是员工因个人事务请假,并非正常出勤工作,所以单位无需支付该期间劳动报酬。其计算方式通常为,将月工资除以当月计薪天数得出日工资,再乘以事假天数,即为扣除金额。
病假则不同,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时,先确定病假工资基数,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然后根据病假天数,结合日工资计算扣除后的工资。例如,月工资为50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计薪天数为21.75天,日工资约229.89元。若请3天病假,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应扣除约165.52元(2000×80%÷21.75×3)。
总之,事假不发工资,病假则需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工资。
二、辞工劳动法是怎么规定扣工资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在劳动者辞工方面,分不同情况。
若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试用期内提前三日、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工资,不得克扣。
但如果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就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另外,若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等情况,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能扣工资,还应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总之,用人单位扣工资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和标准,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
三、拖欠工资劳动法规定是如何的
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拖欠工资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情形,劳动者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首先,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也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此外,劳动者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证据方面,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材料。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关于劳动法事假病假工资扣除标准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