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主要责任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主要责任有哪些
医院承担医疗事故主要责任的情形有多种。
1. 诊断失误:因医生疏忽或专业能力不足,导致疾病误诊、漏诊,延误患者治疗时机。
2. 治疗不当:治疗方法选择错误、操作失误等,如手术中损伤重要器官、组织。
3. 用药错误:药物剂量、种类、配伍等出现差错,引发不良反应或加重病情。
4. 护理失误:护理过程中未按规范执行,如未按时观察患者病情、未正确执行医嘱等。
5. 医疗器械问题:医疗器械故障、质量不合格,影响诊断和治疗效果。
6. 医院管理不善:医院规章制度不健全、人员培训不足、流程混乱等,导致医疗事故发生。
一旦确定医院承担主要责任,患者可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相关损失。
二、医疗事故医院赔钱吗多少钱一个月
医疗事故若经认定,医院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并非按每月固定数额计算。
赔偿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包括医疗事故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赔偿范围和标准。还需考量患者的人身损害程度,如是否造成残疾、死亡等,以及由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丧葬费等各项费用。
计算方式较为复杂。例如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计算;误工费按患者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计算等。所以无法简单给出一个每月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具体医疗事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计算标准,全面核算各项赔偿费用后才能确定最终赔偿数额。
三、民法典关于医疗事故的规定有哪些
1.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2. 告知义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3.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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