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医疗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1.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2. 例如,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全身瘢痕面积<5%,但≥1%等情况。
3. 双眼矫正视力≤0.8;单眼矫正视力≤0.5;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等眼部问题。
4. 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5. 鼻中隔穿孔;鼻或面部有>1cm2的增生性瘢痕。
6. 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全身瘢痕面积<5%,但≥1%等体表及颈部损伤。
7. 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8. 肌电图异常;一侧髌骨切除;一侧膝关节半月板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等肢体损伤。
二、医疗事故怎么去鉴定赔偿的呢
医疗事故赔偿需经多步骤确定。
首先,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患双方可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专家会依据相关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事故等级。
其次,明确赔偿项目与标准。赔偿一般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计算各项目数额时,依据实际发生费用及法定标准。如医疗费按诊疗实际支出计算;误工费依患者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再者,确定责任比例。根据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划分,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等,不同责任比例影响赔偿数额。
最后,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签订赔偿协议;协商不成,患者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鉴定结论和相关法律判决赔偿。
三、医疗事故鉴定应由谁组织进行
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
具体而言:
1.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3.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鉴定时,医学会会按照相关程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遵循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
以上是关于医疗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