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谁出钱
一、医疗事故鉴定谁出钱
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3.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二、医疗坚定指的是什么
医疗鉴定是指由专业机构和人员,运用医学知识、技能和经验,对涉及医疗行为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等,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等级等。
2. 医疗过错鉴定: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无过错,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及责任程度。
3. 伤残等级鉴定:针对因医疗行为导致的患者伤残情况,评定伤残等级,为后续赔偿等提供依据。
4. 因果关系鉴定:明确医疗行为与患者出现的不良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联。
医疗鉴定在解决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三级医疗事故指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
具体情形如下:
1. 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如面部轻度毁容、发音或言语不畅、双眼球结构损伤影响视力、双耳听力明显减退等。
2. 存在一些特定器官的功能障碍,像胃、肠、肝、脾、胰等切除后影响消化功能,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等。
3. 神经系统损伤后遗留一定程度的功能障碍,如轻度智力障碍、精神障碍等。
三级医疗事故给患者带来了较为明显的身体功能影响,医疗机构需承担相应责任,对患者进行合理赔偿与后续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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