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举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列举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
1. 主体须为合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需依法设立,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2. 行为具有违法性。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 存在主观过失。医务人员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
4. 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损害结果包括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
5. 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患者人身损害是由医疗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的。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构成要件,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准确判断医疗事故,有助于厘清医患双方责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行业规范发展。
二、医院遇到医疗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1. 及时沟通:医院一旦遇到医疗纠纷,应立即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诚恳倾听意见,避免矛盾激化。
2. 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及时封存相关病历资料,包括原始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以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内部调查:组织专业人员对纠纷涉及的医疗行为进行调查,分析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4. 协商解决:若双方愿意,可通过协商达成赔偿等解决方案。医院应秉持客观公正态度,依据责任大小合理协商赔偿事宜。
5. 第三方介入: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由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进一步处理。
6. 依法应对:若纠纷进入法律程序,医院要积极配合,提供有力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预防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三、医疗事故鉴定组织的机构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组织的机构主要是各级医学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学会建立专家库,鉴定时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专家库成员由具备良好业务素质和职业品德,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等条件的人员组成。这样的组织架构旨在确保医疗事故鉴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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