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非专利技术是无形资产吗
一、外购非专利技术是无形资产吗
外购非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外购非专利技术符合这一特征。
1. 它没有实物形态,不像固定资产等具有实体。
2. 具有可辨认性,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用于出售、转让等。
3. 属于非货币性资产,其价值不固定,不像货币资金那样有固定的面值。
企业外购的非专利技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比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等。它可以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发挥重要作用,所以应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范围是什么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根据专利类型有所不同。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这20年内,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实施该发明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同样自申请日起算。在保护期内,专利权人可依法禁止他人未经授权实施相应的专利行为。
保护期限的设置旨在平衡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一方面激励创新者投入研发;另一方面,在一定期限后,技术进入公共领域,促进知识传播与进一步创新。期满后,专利技术将成为全社会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自由使用。
三、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1. 专利权用尽: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权。
2. 先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 临时过境: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制造、使用、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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