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能分割房产吗
一、不离婚能分割房产吗
在特定情形下,不离婚也能分割房产。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例如,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出售,且未将售房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为保护自身财产权益,可在不离婚时要求分割房产。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比如一方的父母患重病急需钱治疗,而另一方拒绝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费用,此时需要救助的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房产获取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主张分割房产的一方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同时,分割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的个人房产,另一方通常无权要求分割。
二、离婚房产能加小孩吗
离婚房产可以加小孩名字。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将小孩名字加到房产上。
从法律角度,这种行为视为夫妻双方对小孩的赠与。在办理加名手续前,需确保房产不存在抵押等限制登记的情况。如果房产还有贷款未还清,通常需要先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因为加名可能影响银行的抵押权。银行同意后,夫妻双方与小孩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加名后,小孩成为房产共有人。若未约定份额,一般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这意味着小孩对房产享有一定权益,未来房产的处分等都需考虑小孩的权益。不过,夫妻在决定加名时要谨慎,因为加名后若要对房产进行重大处置,如出售,需要考虑小孩权益保护,且手续相对复杂。
三、离婚现有房产怎么算
离婚时现有房产的计算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4.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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