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是夫妻双方的吗
一、离婚房产是夫妻双方的吗
离婚房产是否为夫妻双方共有,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 若房产为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但若婚后加上配偶名字,则视为对配偶的赠与,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房产产权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判断离婚房产是否为夫妻双方共有,关键在于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以及产权登记等因素。
二、为了一套房产离婚怎么办
为房产离婚需谨慎考量其中法律风险和社会影响。若夫妻双方是“假离婚”获取房产利益,在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一说,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解除,双方权利义务也随之改变。
从财产分割看,离婚时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协议离婚,双方可协商房产归属并签订离婚协议。此协议具法律效力,若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依协议起诉。若诉讼离婚,法院会依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房产归属。
“假离婚”可能引发诸多问题。一方可能借“假离婚”真的结束婚姻关系,使另一方失去房产及婚姻权益。此外,通过“假离婚”获取购房资格或贷款优惠等行为,若被查实存在欺诈,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如银行收回贷款、购房合同被认定无效等。
建议夫妻双方在做决定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考虑可能后果。若确实决定离婚处理房产,应签订详细、明确的协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三、先协议离婚房产不过户吗
协议离婚时,房产是否过户取决于离婚协议的约定和双方意愿,但从法律及实际权益角度,建议办理过户。
协议离婚后,若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属一方,办理过户能保障该方对房产的完全所有权。未过户的情况下,房产在法律上仍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即便有离婚协议,房屋产权变更未公示,可能引发诸多风险。例如,原产权人可能因个人债务问题导致该房产被债权人申请查封、执行;或者原产权人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房产,善意第三人可能基于不动产登记公信力取得房屋所有权,从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办理房产过户,需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若一方不配合过户,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凭法院生效判决书,在对方仍不配合时,可申请强制执行完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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