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评估报告复核申请跟谁申请

2025-12-21 07:23:43 法律知识 0
  房屋评估报告复核申请跟谁申请?按照此前所公布的《评估方法》之规定,被征收者享有取得其房产单独评估报告的权利,以便于准确了解自己房屋的实际评估价值。倘若被征收者对于评估结果持有疑义,应在接到估价报告之后的十天内,提交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复核评估。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房屋评估报告复核申请跟谁申请

   依据先前发布的《评估办法》之规范,被征收方享有获取各自房屋的详细评估报告的权利,从而能够准确地了解其所有房子的具体评估价值。

   若被征收方对于评估结果持有异议,应在接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的十个自然日之内,向相关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查评估请求。

   若被征收方对原本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所做出的复查结果仍然存在疑虑,他们应该在收到复查结果后的十个自然日之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区的评估专家委员会提交鉴定申请。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第一次申请复查的流程是免费提供的,因此大多数被征收方会选择提出此项请求。

   第二次申请专家鉴定则需要支付相应费用,成本相对较高,被征收方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专业征收维权团队的建议来作出决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评估报告复核期限

   房屋评估报告的复核期限在不同情形下有所不同:

   一是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时,通常应在收到评估报告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复核申请。一般来说,这个期限为10日。在这个期限内,当事人要向评估机构书面提出复核要求,明确指出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及异议的具体内容。

   二是评估机构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也有相应的处理期限。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书面复核申请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复核,通常这个时间为5至10日。评估机构需对异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维持原评估报告、对评估报告进行修订或重新评估等处理决定。

   三是若涉及到司法程序,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时,若当事人提出复核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指定合理的复核期限,一般也会参照上述常规期限,并结合案件的复杂程度、审理进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房屋评估报告复核核申请书怎么写

   首先明确,复评评估是给提供征收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写的。

   那么标题可以简单地定为“XX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复评请求”,并写上XX评估公司作为抬头;接下来注明申请人和收到评估报告的具体时间(因为复评是有时限的),这点非常关键!然后列举出你认为评估报告存在问题的原因和证据!最后表达希望进行复评,并附上书面通知等内容,最后签名和日期即可!最后将文件邮寄或亲自送达至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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