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未休年假补偿标准
一、裁员未休年假补偿标准
裁员时,未休年假补偿标准如下: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例如,员工月工资为5000元,其日工资收入约为230元(5000÷21.75)。若该员工有5天未休年假,单位应支付的未休年假补偿为230×5×300% = 3450元。
二、裁员年假未休如何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例如,职工月工资为5000元,日工资为5000÷21.75(月计薪天数)≈230元。若其应休年休假5天,当年度已休2天,剩余3天未休,则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为230×3×300% = 2070元。 所以,裁员时职工年假未休,用人单位需按上述规定进行补偿。
三、裁员法定年假如何补偿
裁员时,法定年假的补偿按劳动者未休年假天数,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
日工资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其日工资约为230元(5000÷21.75)。若该劳动者当年有5天未休年假,那么应得的年假补偿为230×5×300% = 3450元。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年假,但劳动者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不再另行支付年假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裁员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裁员行为合法合规,并妥善处理好包括年假补偿在内的各项劳动者权益问题。否则,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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