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共有楼怎么供

2025-12-21 08:21:23 法律知识 0
  离婚后房产共有楼怎么供?离婚后共有房产供款方式通常分三种情况。双方能协商的可自行约定比例与方式;协商不成参考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若一方拒绝供款,另一方可起诉维权,且不按时供款影响征信,建议积极沟通处理。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离婚后房产共有楼怎么供

   离婚后共有房产的供款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若双方能友好协商,可自行约定供款比例与方式。比如按照离婚前的供款习惯,或者根据双方经济状况重新确定各自承担的份额,一方负责每月的部分贷款,另一方承担剩余部分,也可以一方先垫付,之后另一方再转账补偿。

   若协商不成,可参考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若离婚协议对房产供款有明确规定,双方需按协议执行。法院判决房产归属和供款责任的,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通常要承担后续的全部贷款还款义务;若判决为双方共同拥有房产,也会明确各自承担的供款比例。

   若一方拒绝按约定或判决供款,另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守约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违约方履行义务,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同时,不按时供款可能影响双方的征信记录,建议双方积极沟通,妥善处理房产供款问题。

   二、有小孩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有小孩情况下离婚房产分割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房产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判决。

   涉及小孩,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考虑。若抚养孩子一方生活困难,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产判给抚养孩子的一方,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通过竞价方式,出价高者获得房产并补偿对方;也可以对房产进行评估,由法院根据评估价值进行分割。

   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分割房产满五怎么算

   离婚分割房产“满五”的计算,需依据不同情况确定。

   若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满五”时间以契税完税发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哪个时间在前就按哪个计算。比如先取得契税完税发票,那从该发票填发日起算是否满五年。

   已购公房的计算方式有三种。一是按房产证填发日期计算;二是按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计算;三是按第一笔购房款的银钱收据日期计算。通常会选择时间最早的来认定是否满五。

   对于继承房产,以被继承人获得产权时间为准。也就是从被继承人当初取得房产证的日期开始计算是否满五。

   赠与房产分两种情况。直系亲属间赠与,受赠人取得房产时间按赠与人取得该房产时间确定;非直系亲属间赠与,按受赠方新房产证登记时间计算。

   明确“满五”的计算方式,对离婚分割房产时涉及的税费等问题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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