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能继承娘家土地吗户口在一个村

2025-12-22 06:02:11 法律知识 0
  女儿能继承娘家土地吗户口在一个村?女儿继承娘家土地分情况而定。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女儿可继承地上房屋并按“地随房走”使用;耕地和草地承包经营权,户内成员可继续享有,非成员不能继承;林地承包,女儿能在承包期内继承。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女儿能继承娘家土地吗户口在一个村

   女儿能否继承娘家土地需分情况来看。

   若为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不过地上房屋属个人财产,女儿无论是否出嫁、户口是否在本村,都可基于房屋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按照“地随房走”原则,继续使用该宅基地。

   若为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等,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但在承包期内,若女儿是该家庭承包户内成员,在娘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有名字,就可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若不是该户内成员,不能继承承包经营权。而林地承包,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女儿作为继承人有权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林地。

   综上,女儿户口在一个村,对于宅基地上房屋可继承从而使用宅基地;对于耕地、草地承包经营权,依是否为户内成员判断;林地承包则可在承包期内继承。

   二、父母的土地由谁继承

   父母土地的继承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宅基地,其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继承。基于“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因继承房屋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户口子女)继承房屋后,只能对房屋进行修缮等合理使用,不能进行翻建、重建等。

   对于耕地、草地等农用地,是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在承包期内,若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内,其他家庭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若子女已分户且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继承承包经营权,但在承包期内的收益可以继承。

   林地承包情况不同,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另外,“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在承包期内,继承人也可以继续承包。

   三、父母的土地子女可以平分继承吗

   父母土地子女能否平分继承,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宅基地,其所有权归村集体,并非个人财产,不能被继承。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按照“地随房走”原则,子女在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房屋所占宅基地,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

   若是承包地,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耕地和草地,家庭中某个成员去世,其他家庭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而非继承。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在上述可继续承包或继承房屋使用宅基地的情况下,如果多个子女都符合条件,且没有遗嘱等特殊安排,一般可以协商平分权益;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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