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如何起诉个人合同纠纷
一、深圳如何起诉个人合同纠纷
在深圳起诉个人合同纠纷,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收集证据。要搜集与合同纠纷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合同文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邮件等,这些证据能证明合同的成立、履行情况以及对方的违约事实。
第二,确定管辖法院。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若合同中有约定管辖法院,则依约定。在深圳,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对应的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等。
第三,撰写起诉状。起诉状需明确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以及事实和理由,即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纠纷产生原因等。
第四,立案。携带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身份信息等前往法院立案窗口办理立案手续,缴纳诉讼费用。
第五,参加庭审。立案后,等待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庭审中,遵循法庭程序,陈述事实、出示证据、进行辩论等。
第六,执行判决。若胜诉且对方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赠与合同纠纷开庭怎么陈述
在赠与合同纠纷开庭时,当事人的陈述可按以下要点进行:
1. 原告陈述:
- 表明身份和诉讼请求,清晰说明希望法院判决被告履行何种义务,如交付赠与财产、撤销赠与等。
- 阐述案件事实,包括赠与合同的订立过程,如双方是如何达成赠与意向,合同是否有书面形式,若有,说明签订时间、地点、参与人等;若无书面合同,讲述口头约定的内容及场景。
- 说明赠与合同履行情况,例如自己是否已履行相关附随义务,被告是否按约定交付赠与财产。
- 提出支持诉讼请求的理由,结合法律规定,说明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条款和合同约定。
2. 被告陈述:
- 同样表明身份,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回应,明确表示是否认可原告诉求。
- 针对原告所述事实进行反驳或补充,若认为原告陈述与事实不符,要详细说明实际情况。
- 阐述自己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合理原因,比如存在不可抗力因素或原告未履行其应尽的附随义务。
- 引用相关法律依据,说明自己行为的合法性或原告请求的不合理性。
陈述过程中,要保持客观、真实、清晰,避免情绪化表达,提供的信息应准确、有条理,以增强陈述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三、赠与合同纠纷被告如何举证
在赠与合同纠纷中,被告举证应围绕自身主张和反驳原告观点进行。具体如下:
1. 证明赠与合同不成立或无效:若被告认为赠与合同未成立,需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未达成合意,如无书面协议、无相关口头约定的证人证言等。若主张合同无效,可举证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情形。例如,有录音显示原告以威胁方式迫使被告签订赠与合同。
2. 证明赠与已撤销:若被告已撤销赠与,需提供证据证明其撤销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对于任意撤销权,要证明赠与财产未转移且非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对于法定撤销权,需证明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并提供相应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居委会调解记录等。
3. 证明已履行赠与义务:若原告主张被告未履行赠与义务,被告可提供证据证明已完成赠与行为,如交付凭证、受赠人签收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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