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主要依据以下法律规定:
1. 《土地管理法》:小产权房一般建在集体土地上,这类土地通常用于农业生产或农村建设,未经法定程序转变为国有土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小产权房买卖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违反此规定。
2. 《民法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因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合同无效。
3.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小产权房没有完整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不具备合法交易条件,买卖行为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综上,基于现行土地和房地产管理的法律规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在处理结果上的区别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在处理结果上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效力状态不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从合同成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各方无需再继续履行。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有在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后才自始无效。
其次,处理方式有别。对于无效合同,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可以选择行使撤销权使合同无效,进而按照无效合同的方式处理;也可以选择不行使撤销权,让合同继续有效,继续履行。
再者,权利行使主体不同。无效合同的认定是法院或仲裁机构依职权主动审查,无需当事人主张。可撤销合同必须由撤销权人主动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作出撤销与否的裁决。
最后,期限限制不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限制,任何时候发现都可认定无效。可撤销合同有除斥期间的限制,超过该期间撤销权消灭。
三、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形下合同可以撤销
无效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这类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属于伪装行为,应认定无效。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必须遵守的,违反则合同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合同无效的除外。
4.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合称,违背它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5.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这种行为损害了第三人利益,合同自然无效。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
1. 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当事人因对合同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可请求撤销。
2.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3.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且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可以撤销合同。
4.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
5.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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