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拿回房产怎么过户
一、离婚后拿回房产怎么过户
离婚后拿回房产办理过户,需根据离婚方式采取不同流程。
若协议离婚,双方需准备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先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若离婚协议已在民政局备案且有法律效力,可不办。然后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缴纳手续费、工本费等费用,经审核通过后领取新房产证。
若是诉讼离婚,凭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无需办理析产公证。一方可持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单方面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过户。房产交易中心根据法律文书的内容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权利人名下。
在办理过户前,要确保房产不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如有贷款未还清,需提前与银行沟通,办理解押手续。此外,各地房产过户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以顺利完成过户。
二、离婚房产怎么补偿给对方
离婚时房产补偿对方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双方协商补偿: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房产补偿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只要达成一致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协商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2. 按市场价值补偿:若无法协商,可对房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获得房产一方应补偿另一方。补偿金额计算方式为,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总购房款乘以房产现值,再乘以 50%。例如,购房总价 100 万,首付 30 万,婚后共同还贷 30 万,现房产价值 200 万,那么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补偿为(30÷100)×200×50% = 30 万。
3. 实物分割与补偿结合:当房产可分割使用时,可进行实物分割,一方获得部分房产,同时按比例补偿另一方;若不可分割,获得完整房产的一方需按房产价值对另一方进行货币补偿。
4. 支付方式灵活:补偿支付方式可一次性支付,也可分期支付,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父母离婚牵扯子女房产吗
父母离婚是否牵扯子女房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从法律角度,该房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并非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不能对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因为物权以登记为准,既然登记在子女名下,就表明父母在购房时将房屋赠与了子女。即便父母出资,一旦完成房产登记,赠与行为即完成,房屋产权归子女。
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可能会产生争议。比如,有证据证明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实际是父母借子女之名购房,或者是为了规避政策等特殊目的而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在离婚时父母可能会就该房产的实际归属产生纠纷,需通过法律途径确定房产真正归属,进而判断是否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
总之,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不牵扯子女名下房产,但特殊情形下可能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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