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如何申请房产继承
一、离婚了如何申请房产继承
离婚后申请房产继承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确认房产可继承性。需明确该房产是否为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已分割的部分,原配偶通常无继承权;未分割且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可依法继承。
确定继承人身份。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离婚后,原配偶不再有法定继承权,但子女、父母等继承人身份不受影响。遗嘱继承则需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确定。
收集相关材料。一般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可由公安机关、所在单位或居委会等开具。
办理继承手续。可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机构会对相关材料和继承人身份进行审查,出具公证书。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确定房产继承份额。
最后,携带公证书或法院文书、身份证等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完成房产继承。
二、离婚时房产如何确定价值
离婚时房产价值确定方法多样,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一是协商定价。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确定房产价值,这是最便捷的方式,能节省时间和费用,体现双方意愿。只要达成一致,该价格就可用于后续财产分割。
二是评估作价。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委托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会综合考虑房产的位置、面积、房龄、装修、市场行情等因素,给出专业的评估价格。此方法相对客观准确,但会产生评估费用。
三是竞价确定。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进行竞价,出价高者获得房产,同时按其出价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这种方式能充分体现房产的市场价值,但可能导致价格虚高。
四是参考周边类似房产价格。可查看同区域、同类型、同条件房产的近期成交价格,以此作为参考确定待分割房产价值。不过,周边房产情况与待分割房产可能存在差异,需适当调整。
三、离婚协议中房产未过户吗
离婚协议中涉及的房产是否过户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属一方,从法律角度讲,仅协议约定不能直接产生物权变动效力。也就是说,即使有协议,在未办理过户手续前,房产在产权登记上仍属于原登记人。
若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配合办理过户,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要求其履行协议配合过户。若协商无果,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而完成过户。
所以,为保障自身权益,避免后续纠纷,在离婚协议生效后,应尽快按照协议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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