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之前在拘留所关押的日子如何计算
一、判刑之前在拘留所关押的日子如何计算
刑前拘留包含在刑期中,具体如下:
1、若犯罪分子先行被羁押(拘留或逮捕),此期间将计入刑期。
管制犯每拘留1天可抵刑期2天;拘役和有期徒刑犯每拘留1天可抵刑期1天;
2、坐牢者必为刑事罪犯;拘留者未必犯罪,即便刑事拘留亦非必然坐牢。
拘留包括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前者为处罚措施,后者为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判刑前在哪里关押
这得看情况啦。
1、如果你已经被关进去了,那就先待在看守所里等着判决吧。
2、要是还没被抓呢,可能就是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地方。
3、如果你被关起来的案子在规定时间内搞定了,那就应该把你放出来哦。
三、看守所最长时间能关押多久
看守所关押期限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是拘留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一般拘留最长37天。
二是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法定情形,还可进一步延长。
总之,看守所关押时间长短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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