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都要房产吗
一、离婚后双方都要房产吗
离婚后并非双方都必然要房产。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房产归属,需依据不同情况判定。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该房产通常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分割。若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双方都可能主张对房产的所有权。
当双方都要房产时,法院一般会按以下方式处理:一是双方进行竞价,出价高者取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二是若无法竞价,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居住需求、抚养子女情况、经济状况等因素,将房产判给更适宜的一方,获得房产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若房产不适合分割,也可能会对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双方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更名离婚房产属新房吗
更名离婚房产是否属新房需依具体情况判定。新房通常指首次进行产权登记、未被交易过的房屋。
若该房产在离婚前已完成产权登记,即便离婚后进行更名,也不属于新房。因为它已完成首次产权登记,进入过市场流通环节。例如夫妻双方婚后购买房产并登记产权,离婚后房产更名给一方,此房产依然是二手房。
然而,若房产在离婚分割时还未进行首次产权登记,在更名时以获得产权一方名义进行首次登记,从产权角度可视为新房。比如夫妻购买期房,离婚时尚未办理产权证书,之后以一方名义办理首次产权登记,这类情况可认定为新房。
所以,不能简单依据离婚房产更名就判断其是否为新房,关键在于房产是否已完成首次产权登记。
三、媳妇有房产离婚怎么办
媳妇有房产离婚时,该房产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媳妇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仍归媳妇所有。
若房产是婚后购买,即便登记在媳妇一人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案,如一方取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该房产是媳妇婚后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获得,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媳妇一方,那么该房产属于媳妇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未明确只归一方,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若涉及房产有贷款未还清的情况,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获得房产一方需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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