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呢

2025-07-14 05:42:01 法律知识 0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呢?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分多种情况:一方婚前全款房属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前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取得方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出资购房一般平分;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按相应规定处理。还会考虑意愿、过错等,协商不成可起诉。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呢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婚前一方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付首付一方,但要给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平均分割。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实际分割时,还需考虑双方意愿、过错情况等因素。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二、房产还在供可以离婚吗

   房产还在供是可以离婚的。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房产是否在供不影响离婚的权利。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若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包括还在供的房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对于还在供的房产,双方可协商确定房产归属,未还完的贷款由获得房产一方继续偿还,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还在供的房产,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购房时间、出资情况、还贷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房产归属和补偿问题。一般获得房产的一方需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三、离婚前房产保全怎么办

   离婚前进行房产保全,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准备材料: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说明申请保全的房产信息、保全理由等。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房产产权证明等能证明房产情况和夫妻关系的材料。若需担保,要提供相应担保财产的证明。

   2.选择管辖法院:一般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通常是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3.提供担保:法院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赔偿可能因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担保方式多样,如现金、房产、车辆等,具体按法院要求执行。

   4.缴纳费用:依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保全措施需交纳费用,费用与申请保全财产数额相关。

   5.等待法院裁定: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

   房产保全有期限,到期可申请续封。申请房产保全要提供充分合理理由,避免错误保全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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