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归属怎么认
一、离婚房产归属怎么认
离婚房产归属认定需区分不同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一方婚前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一般判房屋归首付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获得房屋一方补偿另一方。
2.婚后共同购买: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
3.父母出资购买: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4.特殊福利房:由一方以个人名义承租,用共同财产购买的福利房,虽产权可能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认定离婚房产归属时,需结合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若涉及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二、离婚房产权益怎么分
离婚房产权益分配需依据多种情形确定:
1.一方婚前购买并付清房款:此情况属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比如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就归其个人所有。
2.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不论房产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即双方各得一半产权。若双方对房产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按以下情形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予以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3.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离婚前房产怎么卖房
离婚前卖房,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并配合完成相关手续。
第一步,确定房产产权。明确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为一方个人财产,产权人可自行决定卖房;若为共同财产,则需双方协商一致。
第二步,寻找买家。可以通过房产中介挂牌出售,也可自行发布卖房信息。
第三步,签订合同。达成卖房意向后,与买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若是共同财产,合同需夫妻双方签字。
第四步,办理手续。准备好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房产证等,和买家一起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还需先办理提前还款或转按揭等手续。
第五步,资金交割。按合同约定收取房款,共同财产的售房款一般也需双方协商分配。
整个卖房过程中,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合法合规。若夫妻双方对卖房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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