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么办房产公证
一、离婚后怎么办房产公证
离婚后办理房产公证,有如下步骤:
1.准备材料。当事人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像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内容一般包含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2.提出申请。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3.公证受理。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出具公证书。在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公证处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之后出具房产公证书。
二、离婚几套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几套房产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会考虑实际情况。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会准许,价高者得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一方主张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取得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的,法院可委托拍卖,就所得价款分割。同时,若一方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在房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房产:如一方婚前购买且已付清房款的房产,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房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该方所有。
-涉及父母出资的房产:若一方父母在双方结婚前出资购房,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婚后出资,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离婚房产分割情况复杂,具体操作中需收集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后房产分家怎么算
离婚后房产分割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获得房产一方要给予另一方补偿。
-婚后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通常按平等原则分割,同时会考虑双方对房产贡献、有无过错等因素。
-父母出资购买: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婚后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房子不属于夫妻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但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按债权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较复杂,需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确定。如有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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