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如何认定产权人
一、离婚房产如何认定产权人
离婚时房产产权人的认定需结合多种情况判断:
1. 婚前购房:若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产权人就是该方。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后购房:通常情况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为产权人。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其他情况: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母亲离婚儿子要房产证吗
母亲离婚时儿子是否要房产证,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房产证登记在儿子名下,该房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母亲离婚不涉及此房产分割问题,儿子可保留房产证。
若房产证登记在母亲或父母双方名下,这属于母亲或父母的财产。离婚时,该房产会按照法律规定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处理。如果儿子未参与购房出资,且父母也无将房产赠与儿子的意愿,儿子通常无权索要房产证。若父母协商一致将房产赠与儿子,儿子可以取得房产证。
另外,若儿子已成年且对购房有出资贡献,在分割房产时,儿子可能有权主张相应权益,能否要到房产证需根据各方协商或法院认定其出资性质和份额来确定。
三、诈骗离婚转移房产合法吗
诈骗离婚转移房产不合法。
从法律层面来看,所谓“诈骗离婚”并非法律术语,通常是一方以欺骗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办理离婚手续,并转移房产。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共同共有。若一方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诱使对方同意离婚并将房产转移,这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平等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权益受损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及转移房产的行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对财产进行重新分配,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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