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房产证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的房产证怎么办
离婚协议涉及房产证处理,需分情况操作。
若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且房贷已还清,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先在窗口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税费,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若房贷未还清,由于房产处于抵押状态,通常需先与贷款银行协商。银行同意后,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一般是变更主贷人等。之后再按上述还清房贷后的流程办理过户。
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证过户,另一方可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可凭生效判决书,无需对方配合,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此外,若离婚协议对房产分割约定不明确,建议双方先重新协商确定,明确房产归属,再进行后续房产证的处理。
二、婚前房产买卖离婚如何判
婚前房产买卖在离婚时的判决需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若该婚前房产为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产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即便在婚姻期间对该房产进行买卖,所得款项仍归购买方个人所有。
如果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在婚姻期间对该房产进行买卖,增值部分及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款项,需对另一方补偿。
倘若婚前房产虽为一方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分割。在买卖该房产后,所得款项按上述原则分配。
总之,法院判决会遵循公平原则,综合考虑房产购买情况、登记情况、出资情况等因素,确定离婚时房产买卖款项的分配。
三、不离婚房产证可以过户吗
不离婚的情况下,房产证可以过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房产证过户有两种常见情形。
一种是夫妻婚内房产更名。如果房产原本是夫妻一方所有,想变更为另一方或双方共有,这种情况可以办理过户。一般只需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通常只需缴纳一定的工本费,无需缴纳契税等税费。
另一种是将房产过户给夫妻之外的第三人。这种情况需要按照正常的房产交易流程进行。如果是买卖过户,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增值税等,然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赠与过户,需要办理赠与公证,同样要缴纳相关税费,再完成过户登记。
总之,不离婚时房产证过户是可行的,但具体的过户流程和所需费用会因过户情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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