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一、夫妻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夫妻房产在离婚后的分割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1.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4.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离婚时房产分割较为复杂,建议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离婚时候没有房产怎么办
离婚时没有房产,可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双方均无房产,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不存在房产分割问题。主要围绕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如存款、车辆、股权等进行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分割。同时需确定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有债务的要明确债务分担。
若一方有房产但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若双方曾有购买房产意向但未实现,如支付了购房定金或部分房款,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定金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离婚时可协商或判决定金退还部分的分割;已支付的部分房款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三、离婚得到的房产是赠予吗
离婚得到的房产不一定是赠予。
在离婚时获得房产有多种情形。其一,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父母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予夫妻其中一方,且产权登记在受赠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于赠予所得。其二,若房产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即便在离婚时归一方所有,这并非赠予,而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结果,是基于婚姻关系解除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其三,若房产原本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其给另一方,这可视为一种基于离婚协议的约定处分,从法律性质上也不能简单等同于赠予。
所以,判断离婚得到的房产是否为赠予,需结合房产的购买情况、产权登记情况以及离婚时的具体约定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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