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还要过户吗
一、离婚后房产还要过户吗
离婚后房产是否需要过户,取决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若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属一方,或者法院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因为只有完成过户,房产的所有权才从法律层面正式转移到该方名下。不过户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原产权登记人仍可能对房产进行处置,如抵押、出售等,这会严重损害实际权利人的权益。
在办理过户时,需根据不同情况准备材料。协议离婚的,要准备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身份证明等;诉讼离婚的,则需要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房产证、身份证明等。然后双方共同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
若离婚时双方没有对房产归属作出明确安排,或者约定双方共有,那么无需办理过户,房产继续维持共有状态。但建议双方对共有情况及相关权益义务进行明确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离婚唯一的房产怎么分
离婚时唯一房产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若该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但若婚后双方共同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等增值行为,增值部分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婚后共同购买: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双方可协商由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若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3.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通常判决房屋归首付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父母出资购买:若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三、离婚房产分割算增值吗
离婚房产分割时是否算增值,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里会计算增值部分,增值部分计算公式通常为:共同还贷部分÷购房成本(如首付、税费等)×离婚时房产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
若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房产增值部分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及增值部分归该子女所有;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增值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总之,离婚房产分割时,部分情况下会计算增值部分,关键取决于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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