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能要回房产吗
一、离婚后对方能要回房产吗
离婚后对方能否要回房产,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房产在离婚时已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归属,通常不能随意要回。例如,双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里明确房产归一方所有,且该协议合法有效,另一方一般无权再主张要回。因为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应遵守约定。
要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签订房产分割协议,受欺诈、胁迫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重新分割房产。法院经审理,若认定确实存在欺诈、胁迫情况,会支持撤销请求。
另外,若房产在离婚时未进行分割,之后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比如,夫妻在离婚时遗漏了一套房产未处理,离婚后可就此房产再次进行分割。
二、离婚后房产证如何去掉名
离婚后房产证去掉名字,需根据离婚方式不同采取不同步骤。
若协议离婚,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离婚协议书要明确房产归属,这是更名的重要依据。到登记中心后,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缴纳手续费等费用,即可完成除名手续。
若是诉讼离婚,当事人需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法院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可证明房产归属。登记中心受理后进行审核,若符合规定,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去掉不需要的名字。
需注意,房产存在抵押的,应先与贷款银行沟通,银行同意后才能办理除名。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严格按登记中心要求和流程操作,避免因材料问题或操作不当影响办理进度。
三、没离婚小三争房产怎么办
在未离婚情况下小三争房产,可从以下方面应对:
第一,确认房产归属。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及小三均无分割权利;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享有平等处理权,小三无资格争夺。
第二,查看购房资金来源。若购房资金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夫妻共有。若能证明一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小三购置房产,配偶有权要求返还。
第三,收集证据。收集房产购买凭证、资金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用以证明房产出资情况和各方关系。
第四,法律途径解决。若小三争房产,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房产归属,要求小三返还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此外,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这种行为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配偶有权要求返还。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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